發布時間:2019-05-12 作者:admin
各單位: 2014年,全公司干部職工在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鼓舞下,圍繞“科學發展 富民強隊”目標,團結拼搏,開拓進取,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。
為了總結工作,表彰先進,經研究,決定開展2014年度考核總結評比工作。
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年度工作總結。
各單位要組織召開年度工作總結會,認真總結一年來的工作成績、經驗教訓、困難和問題,認真分析當前面臨的新形勢、新情況和新機遇,提出2015年工作計劃。
二、年度職工考核。
各單位要按照職工年度考核的要求,召開一次年度總結會,由職工進行口頭述職,根據職工個人表現和月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考評。
各單位于1月27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,并將職工年度考核表報送勞動人事科。
中層干部年度述職評議。
公司將于2月上旬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召開2014年度中層干部述職述廉會議,對全公司中層干部進行評議。
集團公司的班子成員、各二級單位的負責人及2014年度新任職的科級干部進行口頭述職,由部分職工代表和與會中層干部對考核對象進行評議。
全隊擔任實職的中層干部都要就2014年度工作完成情況、職責履行情況、廉潔自律情況及個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全面總結,并向黨委辦公室提交電子版述職報告1份。
三、年度評優評先 1、評比項目: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、優秀項目負責人(隊管項目)、優秀經營承包人(含工勘處、分公司、分院經營承包責任人或單項目承包人)、突出貢獻獎和其他評比項目(《公司獎勵暫行辦法》規定的獎勵項目)。
2、評比名額:先進集體5-7個(其中機關科室2-3個,二級經營單位3-4個);先進個人控制職工總數15%左右;其他獎項名額不限。
3、評比方法:先進集體由各單位自行申報,須向隊工會提交書面申報材料1份。
先進個人由職工所在單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按評比比例進行推薦;隊中層干部在述職述廉后,根據民主評議結果,由黨委辦進行推薦。
優秀項目負責人、優秀經營承包人和突出貢獻獎由所在單位推薦。
隊考核評比委員會根據申報和推薦意見,對各類評比獎項進行集體評議,決定最終獲獎單位或個人。
四、組織機構。
成立考核評比委員會,負責的考核評比工作。
各單位要本著客觀、全面、公正的原則,認真做好2014年度總結考核評比工作,必須嚴格按隊有關評優評先的規定執行,杜絕走過場、弄虛作假、“輪流坐莊”等不良現象,確保考核評比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,真正把勤奮工作、表現優秀、業績突出的先進人物推選出來,讓先進人物獲得應有的榮譽,從而有效地激發廣大干部職工比先進、趕先進的熱情,推動經濟發展、促進和諧穩定。
特此通知 2015年1月22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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